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闽侯县第一中学等13所学校高中部为 “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”的通知
闽教基〔2013〕12号
福州、厦门、漳州、泉州、三明、南平、龙岩市教育局:
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(试行)》和《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(试行)》(闽教基〔2007〕42号),在学校申报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推荐和设区市教育局资格审查的基础上,经省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厅审核公示,闽侯县第一中学、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、福州屏东中学、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、华安县第一中学、泉州市泉港区第一中学、惠安惠南中学、安溪铭选中学、永安市第九中学、浦城第一中学、武夷山第一中学、连城县第一中学、上杭县第二中学等13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标准,现确认为“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”。
希望闽侯县第一中学等13所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部署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按照已制定的整改计划和方案,继续抓好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,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,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,创新学校管理体制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突出办学特色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,为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发挥出实验、示范和辐射作用。
福建省教育厅
2013年3月24日